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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bohahadd番外篇,本章免费(2/2)

上,我这个人就是这样,气撒了,我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对了,我应征上了,过两天我就要走了。”李浩天转头看我,又对我说出这样一句。

    “这么快吗?”我有些诧异。

    李浩天嗯了一声,随后握紧自己的拳头兴奋的说道:“终于离我的梦乡更近了一步,我真的好激动,好想现在就拿着枪上战场去跟敌人拼命!”

    我哑然失笑,我知道他的梦想是什么,穿着自己最爱的军装,战死在沙场上!

    我曾经还很不理解,我问他,为什么你会有这样的梦想,你不怕死吗?

    你猜他怎么说?当兵,就得死!

    我一直记住这句话,将这句话刻在我的脑海中,那是我跟他最后一次躺在一次吹牛逼,我们说了好多好多,第二天,他真的走了,去了野战部队。

    临走的时候,我送了他一把匕首,我告诉他,这把匕首就是我,带着我一起战斗。

    他却很混蛋的跟我说,这样啊,那我会多用这把匕首切掉敌人的老二的。

    我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,骂声滚蛋,在他上车之后我背过身子,擦掉了眼泪,这个混蛋。

    此刻,我敲下这些文字,主要是因为我收到了一封信,一封信来自于z市的信,没有任何署名,我打开里面只有一句话:当兵,就得死!

    我sh润了眼角,将电脑关闭,随后从抽屉中拿出一张相片,上面是我跟李浩天的合照,我看着看着忽然大笑了起来。那些在一起的青葱岁月,那些一起流汗的日子,那些一起喊过的口号,唱过的军歌,都是我这一辈子无法忘怀的。

    你问我,有没有一种感情是超越了爱情和友情的,我回答,有,那就是战友之情!

    战友,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,因为一身军装,因为一个军营,我们聚集在一起,我们在一起战斗,我们流血,我们受伤,我们甚至会死去,但是我们不会忘记的,是初见的那一次军礼,那些十六十七岁少年前嘴角扬起的桀骜不驯!

    也许我说的太过文艺,但是我跟李浩天就是这种感情。

    如果有一天,我卸下了身上的戎装,那不是我要离开这个地方,只是我选择遗忘。

    如果有一天,我不会再听到军歌的嘹亮,我是否会习惯,没有你们的梦乡。

    如果,何必有那么多的如果,我战斗过,我活过,我成为一名军人过!

    当兵,就得死!

    那喷血的朝阳,用生命书写辉煌。

    永远没有轻薄地表白,却用博大诉说着耀眼的刚强。

    铁血之旅,壮志男儿,正气和胆识铸就巍巍长城,庇护祖国母亲以安宁。

    无论在战火纷飞的日子,还是和平笼罩的岁月,是军人,让所有的兄弟姐妹平静地生活着,有了你们,我们的生活没有畏惧。

    总想用手,编一项花环,带在那铮铮铁骨的战士身上,用最诚挚的心,表达对你们的敬仰。

    总想沏一杯醇香的茶,递给那站岗的士兵,让这一分暖意,来抵挡夜晚那寒风冷雪。